1月15日消息,为保护消费者购物体验及市场交易秩序,天猫近日对春节期间商家商家发货时间、交易超时等规则做出调整。
公告称,凡在1月28日至2月13日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,除特殊商品或定制、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,商家须在2月15日前发货,否则按照《天猫规则》“延迟发货”规则处理;天猫国际方面,凡在1月28日至2月10日消费者付款的订单,商家(虚拟类目*除外)须在2月15日前发货,否则按照《天猫规则》“延迟发货”规则处理。
此外,天猫还对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流程、极速退款业务、极速维权业务、邮费线上化业务、预约安装服务等业务进行临时调整。